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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房屋工程发生事故1小时内上报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三秦都市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0/7/29 16:34:18 文章录入:21cpmzhang 责任编辑:21cpmzhang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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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文锦 实习生 王成)从现在起,我省发生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事故,应在1小时内向当地县级以上城建主管部门报告。昨日记者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了解到,我省将按照国家统一通知要求,严格落实工程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制度。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报告,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逐级上报事故情况时,每级上报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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