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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我国电力工程造价的管理及控制
作者:未知  文章来源:论文服务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2/4/27 22:05:37  文章录入:web33742  责任编辑:web33742

  ①评标时招标人一般从四个方面择优选择中标人,一是最优技术、二是最佳质量、三是最低价格、四是最短工期。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模式,推行合理低价中标。

  ②评标时采用两步评标法,即先开技术标,评标委员会根据其投标施工组织中的施工方案、质量、工期、技术措施的可行性、科学性、先进性以及投标单位的施工业绩、技术实力、社会信誉等确定入围单位。然后再开经济标,结合施工方案、技术措施和企业实力等对其投标报价及合理成本问题进行评标询标,合理低价中标(低于合理成本价除外)。

  ③ 引入招标投标询标环节,对投标报价进行全面的经济评标,通过询标,不仅能及时发现,投标报价中的错、漏、重复报价等失误,保证招标投标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且能将不合理报价,低于成本报价排除在中标范围之外,改变过去只看投标总价,不看价格构成。高度重视投标报价中的不平衡报价引起高度重视,,必要时予以澄清、调整或承诺。

  (2)加强设计变更的审查

  设计变更是施工阶段影响工程造价的又一个重要因素,加强设计变更的管理,对确保工程质量、工期和控制造价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设计变更应尽量提前,变更发生得越早则损失越小,尽可能把变更控制在设计阶段的初期。对工程造价影响较大的设计变更,要先算账后变更。严禁通过设计变更扩大建设规模、增加建设内容、提高建设标准。

  (3)严格现场签证的审查

  ①监理人员应熟悉和掌握工程造价知识,对不应该签证的项目不能盲目签证。对由施工单位填写的签证,一定要认真核实后方能签字盖章。

  ②对施工单位在签证上巧立名目,弄虚作假,以少报多,蒙哄欺骗,遇到问题不及时办理签证,结算时搞突击,已经互相扯皮的等现象应严格审查。

  ③有的施工单位为了中标,自动压价。为了保住自己的利润对包干工程偷工减料,对非包干工程进行大量的施工现场签证,这类签证应严格审查。

  3.加强审计工作是控制工程造价的重要措施

  项目立项前,建议企业决策人召集专家对项目的全寿命周期进行经济评价,研究其可行性,也可以提出多方案比较分析,以项目投资的净现值最小为优先确定方案,在施工图设计阶段应在保证功能的前提下大力推行限额设计。在施工队伍的选择上应根据工程项目的大小及难易程度来考虑取费的级别,尽可能地降低取费等级;签订合同时要把握质量、工期、造价三者的变化对立统一关系,不应片面追求工期短、质量优,因为过分的强调此二者就必然会提高造价,要视项目的性质而定。例如,网改工程,由于设备及线路陈旧,供电线损大,造成我国的电价较高,给工业及民用电带来沉重的负担,国家决定对城网和农网进行改造,减少供电线损,降低了电价,也拉动了内需,激活了一大批企业。为此,国家也投入了巨资,但我们国家经济并不宽裕。

  工程审计工作要发挥先锋作用,建立健全各项审计规章制度,审查估、概算的准确性和工程预、结算的真实性以及开支的合理性,才能较为有效地控制工程项目造价。

  4.加强索赔管理是控制工程造价的重点

  在目前电力工程建设中,引起索赔的原因虽然很多,但一般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双方所持合同书、合同条件、招标文件、答疑、中标通知书、会议纪要等合同要件中,个别条款不一致。二是业主在合同中对材料和设备价格的上涨、现场不利条件(如工程地质、水文地质等)、气候条件等风险因素出于某种动机,或公开或隐含地写进了“开脱责任条款”,有时采用“单项约束条款”,即只写承包商在质量、工期上的惩罚条款,不写奖励条款;反之,对业主的违约责任不写或不明确赔偿条款,这样就会给合同的执行和索赔制造法律障碍。三是施工企业缺乏对索赔的正确认识,片面地认为索赔不利于与建设单位的合作,怕字当头,怕得罪建设单位,怕影响该工程的承包,以致错过合同索赔时效。四是由于僧多粥少,市过度竞争,建设单位的特殊地位造成减少投资,对合理的索赔及费用增加久拖不定,不准索赔,不愿支付索赔。五是由于电力工程建设技术性质、专业性质,建筑施工企业普遍存在当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无处申诉,又无法运用上诉办法处理,一般法制机构由于不熟悉专业,不能提供专业化、规范化咨询和服务,缺乏建筑中介服务机构。

  作为施工企业本身来讲,既要为业主提供优质的电站产品,以展示自己良好的形象和声誉,又要获得最大经济效益,为企业自身建设和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的经济基础。笔者认为,施工单位欲达此目的,除采取优化施工方案、控制施工成本、充分利用一切人力、物力、财力外,还要合理进行工程索赔,以获相应的经济补偿。鉴于此,解决电站工程索赔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本人建议采取如下防范措施:首先,必须从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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